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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恢复二读辩论《2010年拨款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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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2010年拨款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上星期各位议员用了两天的时间,就二○一○至一一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财政司司长和有关的局长认真研究了议员的意见,稍后会就大家关注的重点事项详细回应。

  针对《2010年拨款条例草案》,有四位议员分别提出共四项修正案,在劳工及福利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和运输及房屋局四个总目下,削减同一金额的拨款,相当于每位政策局局长一个月的薪酬。

  不论四位议员以什么理据提出修订,我必须指出,这四项修正案偏离了多年来处理公职人员薪酬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我希望清楚说明政府对这个问题的立场。

  一向以来,对于获得财务委员会同意开立和拨备的职位,不论是公务员职位还是政治委任职位,只要是在编制内的,每年的预算案都会预留足够的预算金额,让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按照立法会已经通过的决定来办事。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水平和福利,以及相关的理据,详细载列于二○○二年六月十四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文件,并获财委会通过。

  换言之,政治委任官员的薪津是按照一套严谨、客观的程序订立,并经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整个过程有根有据,有规有矩。

  除了制度上的考虑,我们也不应该因为对处理政策问题有不同看法而采取针对个人的做法。特区政府施政高度透明,并接受市民、立法会和传媒的监察。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各司局长和其他政治委任官员组成的团队,一直与立法会、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保持紧密的沟通及联系,透过谘询、协调、磋商,求同存异,争取社会上最大的共识。

  香港是一个多元化社会,当然会有各种声音和诉求。基于不同的角度和考虑因素,个别议员对一些政策问题,可能会与政府有不同的观点,这是正常不过的情况。我们的政治委任团队一向抱着开放的态度,积极与立法会沟通,解释政策建议,并尽可能吸纳议员的意见,谋求共识。同时,我们也透过公众参与等各种途径听取和采纳市民意见。我们相信,最终经过立法会讨论和通过的政策和决定,基本上能够切合市民的需要,并符合香港社会的整体长远利益。

  因此,个别议员对于某些政策有不同的看法,可以通过在议会和社会上多做工作,争取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支持,这就是民主制度的价值所在。

  主席,我谨此陈辞,促请议员反对修正案。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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