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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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四月十五日)在中区政府合署就《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草案》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环境局局长:大家好,今日想跟大家讲一讲,行政会议已经同意我们会在四月二十八日将关於停车熄匙的条例草案交给立法会进行首读。这条例草案的目标,大家都知道是为了改善香港的路边空气质素。因为很多时候,汽车停在路边时如果不关掉引擎,会造成很多污染、热力和噪音。经过过往年多以来的讨论,我们采纳了一些意见,我们觉得现在是个合适的时间,将这个草案交到立法会进行研究,我们希望可以订立成为法案。这个草案就停车熄匙来说,是政府建议为香港改善空气质素众多措施中的其中一项。过往一段时间,在区域上、香港整体,以至路边空气情况,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发电方面的清洁能源使用、交通运输上和能源耗用上都做了工作,但我们希望停车熄匙这个法案可以进一步凝聚社会上的共识,使到无论是驾驶者、使用汽车的人或路边的市民都可以一齐合力支持,将这个环保和改善空气的工作再进一步。我们亦希望这个法例提交给立法会时是一个很好的起步,使我们可以透过法案委员会这个平台,进一步和不同业界和市民去做好这个法案,使将来这个法案如果能够得到落实时,能够广泛被市民接纳作为改善空气的重要措施,亦可以成为在实行时大家都遵从的方案。

记者:之前很多运输界不满,觉得豁免范围不足。今次交上立法会有没有修订,或者让步予运输界?

环境局局长:我们看到停车熄匙已在坊间讨论了一段相当足够的时间,市民大众对於这项建议是支持的,因为我们看到在很多调查中,有七、八成市民觉得停车熄匙应透过立法进行。当然在这项建议中可能对不同业界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过往的谘询中亦吸纳一些不同界别的意见。特别值得一提是这一次与谘询期最初的建议有一个主要的分别是,我们采纳了一种意见,在停车熄匙法例生效时,我们会提供三分钟的豁免。这是有鉴於一些人担心在初期推行停车熄匙时,如用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会构成不便。所以我们参考了例如加拿大的例子,在开始的时候有三分钟作为缓冲期,可能会令市民和业界更乐於接受。当然,法案细节在法案委员会讨论时,相信不同界别仍有机会去提供意见,进一步将法案做得更好。我们期望无论业界、无论司机、无论是坐在汽车后排的乘客,以至在街上的市民,都能广泛支持和遵行这个法案。

记者:三分钟(豁免)其实如何执法,如何计算?以及根据立法会文件,小巴如有乘客亦能获得豁免停车熄匙,其实是否向运输业界让步?

环境局局长:在我们最初提出的建议中,对一些业界如果因为一些交通上的安排,例如在上落客或上落货时,又或者是一些接客上的需要,例如一些有乘客的小巴或头一、两架车时,我们认为提供这些豁免是合适的,业界亦是支持的。但有鉴於在谘询过程中有人提到会否有一些豁免可令大家更易接受这做法,因此我们引入三分钟(豁免)做法。在这方面我们亦援引其他地方有相类似的做法,我们希望这种做法可以释除大家的疑虑,亦可以能令这法案能更顺利和及早推行。

记者:例如今日落雨、打风,又或者当天气很热时,这些(情况)会不会有豁免?因为外国亦有些例子是有豁免的。亦有一些例子,如病人或长者在车内,他是不能热的,那你会不会告?

环境局局长:我们看到在其他与香港相类似的热带或亚热带的地方,如新加坡或日本南部都有相类似的法例,但均未必用酷热的方式作豁免。反而在这次建议中这三分钟豁免,在很大程度上能解决一些有时候未能预见的情况,亦给予市民足够的信心,就是这法例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踏前一步,停车的时候要熄匙。如果有三分钟豁免,可能足够让大家应对刚才提及的情况。重要的地方是市民大众和我们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在香港的挤迫酷热的环境中,汽车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热岛效应,我们是否愿意社会整体踏出这一步呢?如要透过立法去做这工作时,会否为社会建立一个新共识,即在停车时,如无需要,我们就将引擎关掉。如果这样,如法例能出台实行时,会否能让大家建立这项共识,让每名市民,不论是驾驶者、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路边的市民,都能合力为改善空气一起作出贡献。

记者:执法会否有些难度?是否像文件上指首五辆的士有豁免和两部小巴有豁免,可否再交代一下?定额罚款现在暂定是怎样?

环境局局长:详细的资料在文件中,我们的同事亦都会再解释。在执法方面,因为现在这个做法是颇清晰明确,我们也有和将来执法的交通督导员讨论过,也有参考外国的经验,我们觉得这个方式比较简单易明,而且很清楚。我相信透过法例的订立,如果市民知道有一个法例是这样订定,大家停下车辆时,很自然希望可以做到将引擎关掉,亦都可以减少能源的耗用,亦都可以帮到我们的环境。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