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第一季批出八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

  地政总署今日(四月九日)公布,该署於二○一○年第一季发出八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其中六份属住宅单位,另外两份则属商业单位。
  
  该六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全港各区共2,445个住宅单位,其中四个分别位於大坑道、大埔、青龙头及西九龙填海区的项目共涉及1,029个单位,预计於今年五月至十二月间落成。此外,一个位於东涌及另一个位於沙田的项目,共涉及1,416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一月至五月间落成。

  截至今年三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2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该12宗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4,278个单位。其中四个项目共涉及374个单位,预计於今年落成,另外六个共涉及3,790个单位的项目,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其余两个项目共涉及114个单位,预计落成日期有待发展商更新。

  此外,该署正处理两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共涉及3,048个单位,而正处理的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今年三月底有待核准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