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委员会将差饷宽免转归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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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及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均通过将二○一○/一一年度的差饷宽免额,转归公屋住宅租户以及非住宅楼宇租户,回应财政司司长於本年二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的有关建议。
公屋住宅租户方面,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九日)说:「房屋署将於二○一○年四月至二○一一年三月,按月将政府的差饷宽免额从住宅租户应付的租金中等额抵销,悉数转归租户。至於租期非涵盖整个月的租约,转归的宽免额会按比例计算。」
发言人表示,该项转归差饷宽免额的安排,同样适用於缴交暂准租用证费的中转房屋持证人。房屋署已个别发信通知所有公屋租户及持证人有关具体安排。
非住宅楼宇租户方面,发言人表示:「房委会将会按『无得无失』的原则,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予非住宅楼宇租户;包差饷与不包差饷的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同样可以由二○一○年四月至二○一一年三月获豁免缴交每月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房屋署将去信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告知其实际宽减的款额。」
至於房委会辖下的整体承租街市,整体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饷宽减额全数转归予持暂准证的档户。现时房委会辖下只剩葵涌、梨木树和天恩三个整体承租街市。
由於停车场宽减差饷额微小,而把差饷宽减额摊分则会涉及大量行政费用,故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通过有关宽减安排不包括停车场在内。
发言人说:「有关停车场的差饷宽减额,即平均每个车位每月约2元,将全数用於加强停车场设施,例如保安装置及照明系统等。」
房委会所收而转归予公屋住宅租户以及非住宅楼宇租户/持证人的差饷宽免总额,预计分别约为13.01亿元及2,900万元。
完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