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涉嫌欺诈地或罔顾实情地诱使他人投资金钱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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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三月二十六日)拘捕两名本地银行女职员,她们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107条,欺诈地或罔顾实情地诱使他人投资金钱。

  一家金融服务公司於二○○八年九月在美国申请破产后,警方收到涉及不当销售结构性产品的报案。

    经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的深入调查及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该两名被捕人士相信於二○○五年至二○○八年期间分别在不同情况下误导或诱使八名客户购买结构性产品。

    涉及的总金额估计约三百五十万元。

  三十八及五十一岁的被捕人士分别於荃湾及油麻地被捕。他们现正被扣留,接受进一步调查。

  商罪科对上述案件和其他类似个案的调查仍然继续。

  商罪科进一步补充,一名三十三岁前银行女职员於二○○九年十一月因涉嫌在销售结构性产品期间干犯伪造罪行而被警方拘捕,并於二○一○年一月被控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1条伪造罪,她将於二○一○年四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10年3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