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港行人道路安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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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三月十八日)完成为期两周的全港道路安全运动,透过首星期的宣传及教育活动及其后的严厉执法行动提醒行人,尤其是长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该项运动於三月五日至十八日进行,期间共发出六百八十九个口头警告及一千四百四十一张传票给违反交通规例的行人。
行动中,警方发出了一千一百二十二张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灯号指示横过马路的传票,一百一十九张涉及身处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十五米范围内而不使用该些设施横过马路的传票,以及一百三十张涉及攀越路边围栏或穿过中央分道带而进入车路等的传票。
各总区道路安全组人员於全港一千零六十八个地点,包括交通意外黑点,向市民派发了二万六千六百张道路安全宣传单张,并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这项运动期间,分别有一百零八名及两名行人於交通意外中受伤及死亡,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二及百分之六十。
警方发言人表示:「行人应使用行人过路设施过马路,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完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