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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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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於二○○八年十月开始推行的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为六岁以下幼儿提供更具弹性的邻里层面日间幼儿照顾服务,以配合家长的需要。现时,每个社会福利署行政区只由一间营办机构营办该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营办机构营运该计划的详情,包括服务收费、平均每月服务人次及使用率等;

(二)会否检讨现时可获提供照顾服务的幼儿的年龄上限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及

(三)会否扩展该计划,使每个行政区均可由多於一间机构营办该计划?

答覆:

主席:

  照顾年幼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父母,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一直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幼儿照顾服务,并致力增加服务的弹性。

  社署在二○○八年以试验形式推行为期三年的「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下称「计划」),目的是在常规幼儿服务以外,为有需要的父母提供更具弹性的服务,并同时促进社区互助与关怀。服务内容包括为六岁以下儿童而设的社区保姆服务,以及为三至六岁以下儿童而设的中心托管小组服务两个部分。各营办机构会在区内招募并训练照顾者在营办机构的服务中心或照顾者家中照顾儿童。

  「计划」在二○○八年十月正式展开,首阶段在六个对幼儿照顾服务需求较大的地区(即东涌、深水桋、葵涌、屯门、元朗及观塘)推行,其后在二○○九年三月扩展至黄大仙/西贡、九龙城/油尖旺、大埔/北区、沙田及东区/湾仔,以涵盖社署全部十一个行政分区。「计划」现时由十一个不同的营办机构各自在其负责的分区营运。

  就张国柱议员的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应如下:

(一)自「计划」推行后,各营办机构均在所属分区内积极联系相关团体、机构和社会服务单位,发展社区保姆网络。在服务名额方面,社署规定每一间营运机构须在所属分区内提供最少四十个服务名额,当中包括二十六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及十四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因此整项「计划」合共提供最少四百四十个服务名额(包括二百八十六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及一百五十四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而部分营办机构亦会按情况增加服务名额,以配合需求。在使用率方面,於二○○九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间,每月受惠於计划的儿童平均数目为四百三十人。

  「计划」的服务收费由营办机构自行厘定,但须先经社署核准。现时社区保姆服务每小时的基本收费介乎十八至二十四元,中心托管小组服务每小时的基本收费则介乎十三至二十四元。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只要通过社会需要及经济审查,便可获服务费用豁免或减免。

  各营办机构营运情况的详细资料载於已发送给议员的附件。

(二)为配合不同的服务需要,社署资助的各项幼儿照顾服务的服务对象亦有所不同。「计划」的服务对象为六岁以下的幼儿。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因突发事件急需托管服务),营办机构会酌情考虑为六岁或以上儿童提供暂时性的服务,以确保他们能获得妥善照顾。

  就六岁或以上的儿童而言,他们的服务需要不尽相同。我们理解当中有不少家长希望营办机构在一般照顾服务以外,能够向六岁以上的儿童提供功课辅导等服务。针对上述的功课辅导需要,我们相信专为六至十二岁的儿童而设的「课余托管服务」应较「计划」更能切合他们的需要。这项服务的内容包括功课辅导、膳食服务、家长辅导和教育、技能学习和社交活动等。社署并会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费用豁免或减免。

  服务时间方面,现时「计划」下的中心托管小组平日开放至最少晚上九时,於周末亦最少开放一节时间。在社署的鼓励下,大部分营办机构亦已因应实际需要开放多些服务时段。社区保姆服务的运作时间更长,该服务每日(包括周末和假日)的运作时间由上午七时至晚上十一时,在特殊情况下更可提供留宿服务。

  我们相信「计划」下两项服务的运作时间及弹性已可满足大部分因工作等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家长的需要。社署会继续与营办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检视「计划」的运作。

(三)计划现时仍在试行阶段,至二○一一年首季结束。社署会在今年年底前检讨「计划」的成效和推行情况,在完成检讨后,我们会根据检讨的结果,并以儿童福祉为依归,决定「计划」未来的安排。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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