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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收到不少社会保障助理的投诉,指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社会保障科的工作量多年来不断增加,但人手在过去二十年来却没有增加,令员工的工作压力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社署分别聘任多少名高级社会保障助理及社会保障助理;该两个职级的每名助理平均每人每月分别需处理多少个社会保障计划下的个案;
(二)过去二十年,每年该两个职级人手的变化为何,以及每年平均每名助理每月需处理的个案数目为何;及
(三)现时有否指引订明每名助理每月处理个案数目的上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共设有三十七个社会保障办事处,专责处理有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公共福利金等申请。社会保障办事处的职员由社署的部门职系和一般职系人员组成。部门职系人员包括社会保障主任和社会保障助理。一般而言,社会保障助理职系人员(包括社会保障助理及高级社会保障助理)负责调查和评估各类个案,而社会保障主任职系人员(包括二级社会保障主任及一级社会保障主任)则负责审批个案及办事处的行政工作。
就张国柱议员的问题的三部分,我的回应如下:
(一)及(二)在衡量社会保障办事处职员的工作量时,不能只单凭个案数目而不考虑个案类别的实际分布及工作流程。不同类别的个案的复杂程度各有不同,所需的工序和时间自然也有差异。
截至二○一○年一月,社署辖下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共有五百五十七个社会保障助理及四百一十四个高级社会保障助理的常设职位。由於社署在二○○○年十月推行社会保障电脑系统后,已重新整合社会保障办事处的工作流程,所以在二○○○年十月以后处理个案所需的工序和时间与之前已大不相同,两个时段的数字因此不适宜作直接比较。
过往二十年社会保障办事处的社会保障助理职系人手编制情况及处理的个案数目,分别载列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三)如上文所述,社会保障办事处专责办理有关综援及公共福利金等的申请事宜。由於每类个案的性质及复杂程度各有不同(例如失业综援个案的复杂程度及所需的工作量便与老年综援个案有所不同),而社署有责任为所有有需要的申请人士提供适时的援助和服务,因此不能简单地为社会保障助理职系人员设定每人每月处理个案的上限,但社署会按情况公平地调配人手及在有需要时寻求新增资源。
为了减轻社会保障助理职系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社署近十年推行了多项措施,当中包括:
(一)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增设职位;
(二)推行风险管理,以善用资源和促进效率;
(三)简化工作流程;
(四)重整资源,设立中央单位以集中处理特别个案,包括追讨欠款、调查诈骗等;及
(五)委托非政府机构为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综援受助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社署会继续不时检讨前线员工的工作量,因应情况适当调配或寻求额外人力资源,及/或调整工作程序。
完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