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医院管理局签发的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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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公立医院病人向本人反映,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按病人要求而签发的医疗报告以英文书写,然而,不少病人不懂英文,他们到内地居住或工作时若需接受医疗服务,内地医护人员亦往往难以根据该等医疗报告了解他们的病历和曾接受的治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医管局基於什么理由向病人只提供英文本的医疗报告;

(二)鉴於本港大部分人口为中国人,部分港人只懂中文,当他们索取医疗报告时,却不获医管局提供该等报告的中文本,当局有否评估医管局有否违反病人约章有关保障病人知悉权的部分;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鉴於中文成为香港法定语文的初时,以英文拟备的法律文件及合约有注明,当其中文本及英文本出现歧异时须以英文本为准,医管局会否参考这种做法,按病人要求提供医疗报告的中文本?

答覆:

主席:

  一般而言,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会口头向病人清楚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法。医管局亦会按病人要求提供书面医疗报告。现就问题各项答覆如下∶

(一)英语为世界各地西方医学最流行的专业用语。本地的医疗人员的训练亦以英语为学习语言。因此西医临床病历及医疗报告所用的医学专用名词亦以英语及医学专业内通用的拉丁或希腊语为主。本地受西医培训的医护人员填写临床病历及医疗报告,自然以英语为要。公营医院的情况如是,私家医院诊所亦然。内地的西医亦有学习专业用的英语。两地的专业人员在专业上的沟通并无障碍。

  必须指出,医疗报告及病人病历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及报告病情,以便病人能得到最合适的治疗及跟进。英语既是西医体系内的流行用语,以英语书写医疗报告和病人病历自当较为准确,亦能方便医护专业人员沟通,在转介病人时同样发挥作用。

(二)及(三)病人可要求医护人员解释医疗报告的内容,病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对於偶尔要求以其他语言提供医疗报告的个案,医管局会搜集市面翻译服务的资料,提供予有需要的病人作参考。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