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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提交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首份报告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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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今日(二月十七日)发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就提交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的首份报告的拟定大纲,诚邀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公约》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区)正式生效。《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尊重残疾人士固有尊严。

  根据《公约》第35条的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于《公约》对其生效后两年内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首份报告,说明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措施,供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考虑。香港特区的报告会详尽反映香港特区为实施《公约》所采取的行政、法律及其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该报告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公约》提交的报告的一部分。

  劳福局发言人表示:「经参考联合国发出的相关报告准则,报告大纲列出根据《公约》提交的首份报告所涵盖的主要题纲和个别题目。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所列的课题的实施情况,以及在报告内加入其他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拟定报告大纲的谘询期为六个星期,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七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劳福局联同康复谘询委员会将于三月十二日在温莎公爵大厦举行公众谘询会,欢迎各有兴趣人士表达意见。

  发言人补充说:「在拟备该份报告内容时,我们会仔细考虑收集所得的意见,并会设法回应各关注事项和尽可能把公众的意见纳入报告内。」

  香港特区将于二零一零年年中根据公约规定向中央人民政府递交首份报告。

  报告的拟定纲要可于劳福局网页www.lwb.gov.hk下载,或于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
 
  公众谘询会的登记报名,将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理。如有查询,可致电2509 0221;或传真2543 0486;或电邮至uncrpd_consultation@lwb.gov.hk,与劳福局联络。



2010年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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