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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二月八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打击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九名非法劳工及两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同时在另一个跨部门的联合行动中,共有九人被捕。
「曙光行动」於昨日早上九时展开,於同日下午八时四十五分结束,入境处特遣队人员共搜查了二十一个目标地点,包括装修中的住宅单位及商业单位、酒楼、餐厅、零售店铺、街市档位等。
在中环一间中式酒楼中,入境处共拘捕了五名非法劳工及一名怀疑涉案雇主。被捕的五名非法劳工为三男两女,其中两名男子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一名女子则管有一张怀疑伪造的香港身份证。
行动中拘捕的另外四名非法劳工均为女性,他们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管有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而被捕。此外,一人涉嫌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被捕。
此外,入境处联同警务处於大屿山展开联合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小蚝湾一个树林中共拘捕八名女子,其中三名为逾期逗留人士及五名非法入境者,另有一人涉嫌协助及教唆他们违反逗留条件及非法逗留香港而同时被捕。所有被捕人士正接受调查。
入境处发言人说:「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十年。」
发言人说:「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入境处会继续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人士,并对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作出检控。另外,任何人士如协助及教唆非法入境者在港非法逗留亦会触犯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三年。」
完
2010年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