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批出三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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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二月四日)公布,该署於一月份发出一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两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该份住宅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一个位於大坑道共94个住宅单位的项目,预计於二○一○年九月落成。
  
  截至一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6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该16份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6,561个单位,其中七宗申请共涉及1,309个单位,预计於今年落成,另外七宗申请共涉及5,138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其余两个项目共涉及114个单位,预计落成日期有待发展商更新。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一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10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