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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出席香港青年协会政制发展分享会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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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出席香港青年协会政制发展分享会发言:

Rosanna﹝王昩鸣博士﹞、各位嘉宾、各位青年人:

  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Rosanna和各位青协朋友为今日的分享会作出的安排,让我有机会和大家见面,聆听及交换意见。

  我非常享受与青年人谈话。你们对生活的热诚、对未来的期盼,和你们无穷的创意,往往使我有新的领悟。今天很高兴和你们一齐探讨关於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这个重要课题。

  提到民主制度,我相信不少年青朋友都会联想到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等国家目前所采用的制度。然而,如果回顾一下那些国家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民主发展是一个演变的过程,每个地方都因应本身的社会发展和特点,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的民主制度。举例来说,美国从1776年立国开始引进选举制度,但并不是一步到位达至今天的制度,而是经过差不多两个世纪的演变,才达致所有美国人享有选举权,而女士的选举权更是上一个世纪才达到。所以,每个地方都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回顾一下,香港的民主政制发展历史相当短:

  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规定普选产生?政长官和?法会全部议员为政制发展的最终目标。

  在《基本法》颁布后的第二年,即1991年,香港举行首次立法局直接选举,共有18名议员由地方选区选出,21名议员由功能组别间接选出。1991年亦是我首年进入立法局,我并不是透过选举产生,而是以委任身份进入立法局。当年坐在身旁的两位议员,都是以地区直选形式产生。在立法局中我结识了不少来自不同背景及阶层的新朋友,我发现大家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全心为香港服务。

  所以,对於选举的认识,我们是由1991年才开始,至今不过是短短的十九年时间。回归以来,香港的民主政制一直按照《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例如立法会选举,地区直选议席由1998年的20席增加至2000年的24席,再增加至2004年的30席,占立法会半数议席。

  2005年,政府就修改2007/08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办法提出的建议方案,虽然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在立法会亦得到过半数的支持,但可惜最终未能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令我们错失了一个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契机。
 
  尽管如此,我们的工作并无因此而停下来。在2007年7月,今届政府刚上任的时候,我们发表了《政制发展绿皮书》,就普选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谘询公众。同年12月,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如实反映了谘询期所收集到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审议过行政长官的报告后作出了《决定》,明确为香港定下普选的时间表:2017年可普选行政长官;2020年可普选立法会。而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选举办法可以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作出适当的修改。
 
  我比较详细地回顾香港过去政制发展的过程,是希望说明香港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和宪制安排,我们并不是从一张白纸开始构建民主制度。因此,在香港政制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和香港的实际情况。

  事实上,《基本法》已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勾划了一幅清晰的蓝图。而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已订明了明确的普选时间表,同时亦为建构2012年选举方案提供了基础。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方式,就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谋求共识,争取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通过,稳步向两个普选目标迈进。
 
  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的方向,我们在去年11月中发表的《谘询文件》,当中提出几个可以考虑的方向,希望公众可以就2012两个选举办法比较聚焦地讨论。

  在2012年行政长官的选举方面,按照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的原则,我们认为可考虑将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加至不超过1,200人,而新增的委员名额可平均分配给委员会内四大界别,即是工商界、专业界、劳工及社会服务界、同政界。
 
  我们亦建议新增予政界的100个委员名额,当中大部分可以考虑分配给区议员,并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而委任区议员并不会参与有关选举。在候选人提名门槛方面,我们建议考虑维持在委员总人数的八分之一,由本来800名委员中的100人,增加至1200名委员中的150人。

  在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方面,我们提出可考虑将立法会议席数目由60席增加至70席。增加十席的原因,主要是配合工作上的需要。立法会议员的工作相当辛苦,会议不时由早上直至晚上亦未曾停止。当中包括处理不少法案、小组等,工作相当繁复,确有实际需要增加人手。所以,我们作出适当的建议增加十个议席。

  按照人大常委会的2007年12月的《决定》,2012年立法会功能界别和分区直选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将维持不变。所以我们建议新增5个议席将会分配给地区直选,另外的5个议席,可以全数分配予区议会。这建议是考虑到区议会有最大的选民基数,区议会议员是由三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选举产生。所以,我们建议5个功能组别的议席全数分予区议会,而区议会则全数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

  总括而言,我们就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提出的方向,目的是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透过增强民选区议员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参与,以进一步提升选举的民主成分。如果能够落实的话,立法会将会有接近六成的议席是直接或间接由地区选举产生,即70席中有35席是由地区直选产生,而另外有6席是透过区议会产生。

  在过去两个多月的谘询期,我们听到很多不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因为政制讨论已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相信在座不少朋友亦会记得过去十多年的讨论,当中有赞成政府提出的方向,当然亦有不认同的。亦有部分政党和人士更提出应先处理普选模式的问题,之后才讨论2012年的选举方法。
 
  我强调,谘询文件提出的方向并非特区政府的定案。我们提出方向性的谘询,主要是为了令各位更易聚焦。我们会保持开放态度,继续小心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务求最后能提出一套各方都可接受的2012年政改方案。现在距离公众谘询期结束尚余约三个星期,我期望在座各位年青人能够把握机会,踊跃发表你们的意见。

  我知道有不少年青人都关心普选的问题。事实上,随着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普选时间表,普选路线图已经具备雏型。
 
  就行政长官普选模式而言,人大常委会《决定》已订明,在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时,行政长官是由所有合资格选民普选产生,因此是「一人一票」、名符其实的普选。

  至於2020年立法会的普选模式,包括如何处理功能界别,我们理解社会各界有很多不同意见,如有意见要求取消功能界别,但同时亦有意见要求保留功能界别。这是一个具争议性的问题,社会在未来还有充分时间作讨论。在落实普选时的选举模式,必须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这已是毋容置疑的。我们尚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去讨论功能界别的方向。

  在过去不同的场合,我接触过不少年青人,他们都很热心地区与社会事务,亦对香港政制发展十分关心。随着香港的民主政制逐步迈向普选,年青人将会在政制发展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在座各位都是「80后」和「90后」的年青人,当中部分可能已经登记成为合资格选民,我期望你们积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在明年的区议会选举和2012年立法会选举投票选出你的议会代表。除了参与立法会选举投票,你们更可选择参选区议会或立法会。在2017年,与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合作处理2020年立法会的普选方案。那时我亦会参与投票,如你们参选我定必细心聆听你们的政纲,或於台下向你们提问。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求学阶段多参加青年领袖训练课程等各类型的课外活动,为日后参选从政作好准备。

  即使你们将来不准备从政,选择从事某行业或成为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该行业参加一些商会或专业团体,就政制发展和其他社会议题发表意见。当然,你们还可以尽公民的义务,以个人身份表达意见。

  香港是一个多元、自由和开放的社会,我相信不论大家将来以什么身份,都必定可以发挥影响力,在各自的岗位上为香港社会作出贡献。

  已故美国总统罗斯福说过:“The only limit to our realization of tomorrow will be our doubts of today. Let us move forward with strong and active faith.”翻译的大致意思是:实现明天目标的唯一障碍,就是我们对今天缺乏信念,让我们怀着坚强、积极的信念向前迈进。

  我十分认同这番说话。经历过2005年的原地踏步,香港发展民主政制,又再一次走到十字路口。假若我们今天对推动政制发展抱悲观、怀疑及缺乏互信的态度,最终只会阻碍我们实现普选的最终目标。

  事实上,我们现在距离推进2012年政制发展,只差一步之遥。有了成功实践的经验,到将来落实全面普选达成共识的机会便会更大。

  政制发展从来都是一项复杂和极具争议性议题。社会上不同人士对政制发展和民主进程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要达成共识,走出这个政制困局,我们除了要对自己有信心,愿意妥协和懂得包容亦十分重要。

  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访问美国时曾在哈佛大学发表演说。他在介绍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时说,“和而不同”是其中一个伟大的思想。而他对“和而不同”的诠释是「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

  面对现实各种限制,我期望市民和社会各界都能抱着“和而不同”的态度,努力寻求共识,让香港能在民主的进程上「一步一脚印」迈出重要的一步。

  多谢各位。



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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