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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建议作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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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宣布对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拟议修订。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城规会根据未经修订的城市规划条例(条例)第5条的规定,展示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SK-CWBN/1,以供公众查阅。城规会对反对意见作初步及进一步考虑后,决定不建议修订该大纲草图。

  其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未经修订的条例第9(1)(甲)条的规定核准该大纲草图,并更改草图编号为S/SK-CWBN/3。

  一位反对者分别於二○○六年二月及二○○七年一月提出司法覆核,反对城规会并无修订大纲草图编号S/SK-CWBN/1以回应其反对意见,及反对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该草图的决定。

  原讼法庭於二○○七年十一月六日颁布移审令,推翻城规会没就该大纲草图提出修订的决定,亦推翻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该草图的决定。该反对意见涉及三个地段,原讼法庭颁令城规会需重新考虑该反对意见。

  城规会於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根据未经修订的条例第6(6)条的规定,重新考虑反对意见,并建议修订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SK-CWBN/1,以回应部分反对意见。

  城规会於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同意根据未经修订的条例第6(7)条的规定,在宪报刊登该些拟议修订。

  拟议的修订主要把介乎清水湾道及碧水新村的一幅土地由「自然保育区」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5)」地带,主要作医院设施用途;并把介乎大学路及香港科技大学员工宿舍的一幅土地由「自然保育区」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6)」地带,主要作医院员工宿舍用途。

  城规会亦拟议修订图则的「注释」,分别加入新增的「政府、机构或社区(5)」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6)」地带的「注释」。

  载有拟议修订项目的修订图编号O/S/SK-CWBN/1-A1、「注释」及「说明书」,会於今日(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十二日的办公时间内,在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西贡民政事务处及坑口乡事委员会,供市民查阅。

  公众人士可於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十二日期间,就有关的拟议修订向城规会秘书处送交书面反对意见。

  清水湾半岛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连同修订图编号O/S/SK-CWBN/1-A1的复本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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