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部门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四十四人
***************
***************
入境事务处联同警务处今日(一月十二日)於西九龙区、观塘区、荃湾区及港岛东区展开联合行动,打击非法劳工。
联合行动於今日凌晨三时至下午六时进行,共拘捕了44名涉嫌触犯入境条例的人士,其中包括12名非法劳工及1名本地雇主。联合行动中,入境事务处及警务处分别搜查了54个目标地点,包括小贩认可区、行人专用区、目标餐厅、楼宇及街道,共检查了91名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
被捕的12名非法劳工,6名为非华裔非法入境者、5名为非华裔访港旅客及1名内地旅客。其中10名非华裔被补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
发言人强调:「《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生效后,入境处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均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亦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完
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