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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回应立法会议员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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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回应今日(一月十一日)两个立法会政党宣布作五区请辞时表示,当香港正处於推进民主发展的关键时刻,立法会议员以请辞手段作一个所谓「五区公投运动」,只会令社会难以聚焦讨论如何使2012年的政制进一步民主化,特区政府认为,有关请辞是无需要的,既无视社会上反对此举的主流意见,亦无助社会凝聚共识。

  发言人同时强调,《基本法》是没有公投机制,并已清楚订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办法是需要达到三方共识才可修改,即是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及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的同意。对於2012年及以后如何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办法,特区政府必须按《基本法》及有关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及定所订明的修改程序办事。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已於2007年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就普选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广泛谘询公众。行政长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亦已如实反映市民对普选的诉求,包括:

(1) 在民意调查中,有过半数市民支持2012年实行双普选。行政长官亦向中央表明这些意见应受到重视和予以考虑;

(2) 但与此同时,亦有约六成市民接受若在2012年不能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可於2017年实行。

  发言人续说:「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12月审议过行政长官的报告后作出决定,为香港订出了2017年可普选行政长官,随后可在2020年普选产生所有立法会议员。这是一个有宪法效力和庄严的决定。」

  「只要我们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在2017年及2020年之前走完修改两个选举办法的五部曲,在香港社会之内就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普选模式达成共识,普选自然水到渠成。」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现正就如何提升2012年两个选举的民主成分谘询公众,并希望能在今年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改程序。立法会议员与特区政府均有宪制责任共同处理好2012年的政制发展,政府和广大市民亦期望立法会议员以负责任和理性的态度去推动政制发展。

  「事实上,中央及特区政府十分理解市民对普选的诉求,而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亦得到六成市民的支持。对於这五位议员希望以请辞为公投运动作民意表态,特区政府认为是无需要的。」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将会继续推动香港的民主发展。

  「我们已在2007年争取到普选时间表。特区政府在去年11月就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了可考虑的方向:在人大常委会《决定》订明2012年功能界别和地区直选议席各占半数的规定下,我们恪守不增加「传统」功能界别的原则,透过增加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议席来增强立法会的民主成分。」

  「我们亦提出可考虑2012年只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内的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能进一步提升两个选举的民主成分。届时,会有接近六成立法会议席是由地方直选和间选产生。」

  「有关如何处理功能界别的问题,社会上仍然意见纷纭。我们已表明将来实行立法会普选时的模式,必须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但毋须在现阶段作定案。社会应继续讨论如何在2012及2016年把立法会选举逐步民主化,并在2020年达至符合普及和平等原则的普选。」

  发言人强调,谘询文件提出的方向并非特区政府的定案,我们会继续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务求最后能提出一套不同界别都可接受的2012年政改方案。

  「推进香港於2012年的民主发展,以期为2017年及2020年实行普选铺路,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共同的宪制责任。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我们呼吁不同党派和社会各界能抱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与特区政府共同努力就2012年的选举办法建立共识。」



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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