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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十次会议於2009年12月7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了各专题合作进展情。双方认为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推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
主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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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环保合作,双方在今年8月19日举行的粤港联席会议上签订了《粤港环保合作协议》; 同意通过加强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改善环境质量,从而打造「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 两地同意进一步加合作的范畴包括空气污染防治、水质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林业保育、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双方在过去一年继续积极落实及跟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各项防治措施,争取达致共同订定的2010年减排目标。 根据双方今年共同发布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珠三角地区在持续取得经济增长的情况下,2008年区内整体空气质素较2007年有所改善;与两地持续推行加强减排措施有关。 此外,双方成立了科研小组,共同开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11-2020)》研究,预期在2010年内完成。
为进一步改善区内空气质素及推动节能降耗,双方正联动鼓励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及清洁生产工作,积极落实《关於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合作协议》,包括联系珠三角九个市(即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江门、惠州、中山、珠海、肇庆)的经贸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制订了工作方案,共同推进「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的实施,并联手举办了多个宣传认知推介活动,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 「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的进展理想,目前已批准了近400个资助项目。 双方在今年8月共同推出了「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 以表扬港资企业在落实清洁生产方面的努力;并在11月25日举行的「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会议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授牌仪式」上,为首批共51家企业颁发「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牌。
双方就《珠江河口区域水质管理合作规划前期研究》的具体工作安排达成了共识,同意在2010年开展前期研究,利用共同研制的珠江三角洲水质数学模型评估珠江河口水质状况,分析河口水域在不同水质目标下的纳污能力,为制订区域水质管理方案提供坚实科学基础。整个研究项目预期於2013年完成。
此外,双方亦正积极跟进各项有关保护东江水环境的工作,并继续保持紧密联系,确保供港水质安全。
深港双方已於2008年10月开展《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第一次回顾研究,为保护大鹏湾水环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建议,有关工作预期在2011年完成。 深港根据后海湾(深圳湾)水污染控制联合实施方案2007年修订本和深圳湾污染物减排目标,积极治理水环境,使深圳湾水质得到改善。
在林业发展及自然护理方面,双方持续就山火预防及扑救、植树造林、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湿地保育及管理、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技术等方面,加强两地人员交流及培训。
在海洋资源护理方面,双方持续就人工鱼礁、中华白海豚、珊瑚礁及海的保育和研究等方面进行积极交流和合作。今年4月,双方组织了粤港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了粤港交界水域的非法捕鱼活动。
来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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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回顾了粤港环保合作的成果,同意根据《粤港环保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并确定了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二○一○年,合作小组的
首要工作包括:
* 继续落实及跟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各项防治措施,改善区域空气质素,争取如期实现2010年的减排目标。
* 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11-2020)》研究,争取在2010年内完成。
* 就两地共同关注的企业节能减排,按照《关於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合作协议》,积极推动各项活动及落实「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
* 共同开展《珠江河口区域水质管理合作规划前期研究》的工作。
* 继续跟进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确保供港水质安全。
* 积极跟进落实各项深圳湾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并且共同推进《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第一次回顾的工作。
* 持续在林业护理、城市绿化、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交流和培训工作,并会探讨开展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东江水源林工程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优良乡土树种、林业科技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空间。
* 继续就渔业资源发展、中华白海豚、珊瑚礁及海的保育和研究工作,加强合作及交流,并会探讨就人工鱼礁建设与效果检验、珍稀海洋动物保育、赤潮研究、水产养殖、渔业管理、海上渔业执法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空间。
* 为促进两地环保产业发展合作,双方会共同探讨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重用物料利用的新合作模式。
完
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