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批出五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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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十二月四日)公布,该署於十一月份发出三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两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该三份住宅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1,903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位於沙田及一个位於上水的项目共涉及487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此外,一个位於将军澳的项目涉及1,416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截至十一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5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该15份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8,130个单位,其中三宗申请共涉及193个单位,预计於本年落成;八宗申请共涉及4,995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另有四宗申请共涉及2,942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十一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完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