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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支援」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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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支援」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谢刚才十三位议员就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支援和提供的服务,提出了许多宝贵、实质和有建设性的意见。我现在就社会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及精神健康公众教育这三个范畴,作一个稍为详尽的回应。

精神健康社会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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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想讲是精神健康社会康复服务方面,我们的目标是透过提供适切的社会康复服务和支援,让精神病康复者得以重新融入社会,开展新生。为了贯彻这个政策目标,社会福利署(社署)透过非政府机构为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属提供一系列的社区支援,以持续协助精神病康复者重新融入社群。在二○○八至○九年,我们投放於社区康复服务,包括精神病康复者住宿照顾服务、社区支援服务、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的总额超过8亿元。未来,我们会继续加强有关服务,务求切合市民大众对精神健康社会康复服务的需求。

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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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方面,社署设有精神病康复者训练及活动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等,协助改善精神病康复者适应社区生活的能力,提升他们的社交技巧和职业技能。行政长官於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已经承诺继续增加这些服务的名额,以应付需求。

  我们亦十分重视残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复者的在职培训,以协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公开就业的技能。社署辖下的「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透过积极主动的培训,加强残疾人士的就业能力,并鼓励雇主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机会。现时,共有14间非政府机构提供432个「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名额。「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则有15间非政府机构提供311个在职培训名额。

资助宿位/加强监管自负盈亏院舍的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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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一些未能独立生活及无法由家人给予充分照顾的精神病康复者,社署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住宿照顾服务。其中,中途宿舍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过渡性社区康复服务,让他们为重新融入社会作好准备;辅助宿舍则为有能力过半独立生活的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小组为本的家庭式住宿服务;而长期护理院则为已出院的长期精神病患者提供长期住宿照顾和深入生活辅助服务。而一些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院舍,亦可为较有能力过独立生活的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另类住宿选择。现时,中途宿舍、辅助宿舍及长期护理院共提供2 999个住宿名额。

  为应付住宿服务的殷切需求,政府会采取三管齐下的措施,以增加宿位的整体供应。首先,我们会立法规管残疾人士院舍,并推出相应的配套措施,一方面保证院舍质素,另一方面有助市场发展不同类型和营运方式的院舍,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选择;另外,我们会支持非政府机构发展自负盈亏院舍;同时,社署会继续积极物色合适的地方和争取资源,稳健地增加资助院舍的服务名额。

  就潘佩妤议员对院舍质素提出的关注,政府已计划在二○○九至一○立法年度向本会提交《残疾人士院舍条例草案》,以推行发牌制度,规管院舍的质素,并会推出「残疾人士院舍买位先导计划」及其他配套措施,鼓励私营院舍的营办者提高服务质素,协助市场发展不同类型的院舍,增加受资助宿位的供应。社署现阶段正就买位先导计划听取业界、持份者及残疾人士家长的意见,以便订定计划的具体方案。

  在未来三年,我们将继续增加为精神病患者提供的资助宿位,并会协助非政府机构发展自负盈亏的院舍。

为精神病康复者及其照顾者提供的社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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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协助精神病康复者重新融入社会及纾缓其家人或照顾者所面对的压力,我经常说除了病患者外,家人和照顾者同样重要,我们要支援他们。我们近年引入多项社区持续照顾和支援服务。其中「日间社区康复服务 」由职业治疗师提供自我照顾、家居管理、基本社区生活技巧等等的训练,协助精神病康复者解决在社区日常生活上遇到的适应问题。我们亦设有 「社区精神健康连网」,为精神病康复者及其照顾者提供辅导、教育活动、外展探访、地区网络等服务。而「社区精神健康照顾服务」,则透过外展探访及各项支援服务,为刚离院的精神病康复者或中途宿舍院友提供持续支援。

支援自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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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政府一直大力支持及推动精神病康复者自助组织的发展,目的是发挥自助和互助精神,鼓励服务使用者与其家人或照顾者积极参与制订政策和服务,确保所规划的服务切合服务使用者的特别需要。

  政府自二○○一年起,透过社署的「残疾人士自助组织资助计划」,拨款资助残疾人士自助组织的运作及发展。现时,政府合共提供1,600多万元予57个自助组织,当中包括精神病康复者组织,以资助於二○○八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人力及服务计划开支,并於二○○八年进一步为50个自助组织及7个家长组织提供260多万元的资助,以加强为照顾者提供支援服务及改善设施。此外,我们邀请自助组织的代表积极参与康复政策和服务的发展,亦是惯常的做法。

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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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分同意潘佩妤议员的建议,在社区增设精神健康中心,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综合服务。事实上,提供以地区为本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正是政府发展社区支援服务的整体方向。正如我在动议辩论开始时提及,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已勾划出这类服务的未来发展蓝图。我们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我强调,王国兴议员提点我们何时会做呢?下个财政年度一定会做,我们重整社署现时的社区精神健康支援服务,在全港十八区成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将地区为本的综合服务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区。

  我们更会透过设立综合社区中心及加强人手,一方面配合医管局的个案管理计划的推行策略,在各区加强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支援;另一方面,让非政府机构能灵活运用资源及调动人手,提升服务效益,令更多精神受困扰的人士、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属获得所需的支援及协助。

聘请及培训社工以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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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议员就精神科医务社工的人手及培训表示关注。事实上,政府近年已不断投放资源增加精神科医务社工人手,由二○○五至○六年度的166名增加至二○○八至○九年度的197名。社署将於二○○九至一○年度再增设10个医务社工职位,当中包括精神科医务社工。行政长官於今年的《施政报告》中亦已承诺增加精神科医务社工的职位,以配合医管局精神健康服务的新措施。此外,为确保精神科医务社工了解各种精神病的病理及治疗方法,社署会定期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在职训练课程,提升他们的专业技巧及协助他们掌握专业上最新的资讯和发展。

鼓励公私营机构聘请残疾人士及提供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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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方面,政府的政策目标很清楚,就是强化残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复者的能力,让他们发展才干和潜能,并确保他们拥有平等的机会,在公开就业市场中找到具生产力和有酬劳的工作。为此,政府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职业康复服务和就业服务,并推展多项措施,促进就业机会。

  政府作为本港最大的雇主,一直以来均欢迎残疾人士申请公务员或非公务员职位,并致力安排残疾人士在政府内担任合适职位。残疾应征者如符合申请职位的入职要求,无须经过筛选,便会被邀请参加面试。如果适合聘用,残疾应征者会获得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残疾雇员占整体公务员的人数一直维持在2%以上。我们会继续加强各政府部门对聘用残疾人士政策的认识,以及鼓励同事建立与残疾雇员融洽共处的文化。

  此外,我们亦要求各政策局及部门鼓励其政策范围内的资助机构和法定团体,推行措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士就业。有关的措施包括:制订雇用残疾人士的非强制性就业指标;参考公务员队伍的经验,以制订有关雇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和程序;优先采购残疾人士复康机构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公布雇用残疾人士的统计数字和安排等。为检视各政府资助机构和法定团体聘用残疾人士的现况及进展,我们分别在二○○四年、二○○六年及二○○七年年底进行了三次跟进调查,新一轮的跟进调查亦已刚刚展开。

  要推动残疾人士就业,除政府的努力外,实有赖社会各界,当然包括商界、社福界,以及地区的支持。在向各界宣传推广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和康复谘询委员会已把「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定为公众教育的宣传重点,并推展一系列新措施向不同界别推介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和各政府部门与康复机构提供的残疾人士就业支援服务,致力促进商界、地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的多方协作伙伴关系,携手推动雇用残疾人士,支持残疾人士自力更生,全面融入社会。

  这些措施均普遍得到社会福利机构、区议会和商界的正面回应,例如有更多社会福利机构,如东华三院、仁济医院、博爱医院、仁爱堂及保良局,已响应制订雇用残疾人士的非强制性指标和有关的政策和程序。不少区议会亦筹办推广聘用残疾人士的活动。去年和今年举行的「国际复康日」亦以促进残疾人士就业为主题,并与十八区区议会合作,嘉许十八区聘用残疾人士的关爱雇主,当中包括商业机构、非牟利机构及社会企业的雇主。一些商业机构已即时透过有关政府部门和复康机构协助聘用残疾人士,以及更广泛地购买残疾人士制造的产品和使用其服务。可见有关工作已渐渐收到效用。

  就提供税务优惠以鼓励雇主聘请残疾人士的建议,根据《税务条例》的现行条文,在计算雇主的应评税利润时,雇用员工,包括健全人士或残疾人士的所有相关开支都可以扣除。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认为,就雇用残疾人士提供税务优惠有违基本税务原则;在香港的低税率环境下所带来的税额减免亦不会太多。

  向雇主提供诱因方面,劳工处已推行「就业展才能计划」,鼓励雇主聘用残疾人士。参与计划的雇主每聘用一名残疾雇员,便会获得每月上限达4,000元的工资补助,而津贴期亦由三个月延长至最多六个月。

精神健康的公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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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精神健康的公众教育方面,我们明白到精神健康的公众教育,对精神病患者得以在社会康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多年来不断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加强社区人士对精神健康的认识和正确了解,鼓励市民大众接纳精神病康复者,协助他们融入社区。

  医管局恒常地透过其精神科服务推广精神健康,例如透过儿童及青少年健康服务、儿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社区支援计划和「思觉失调」服务计划等,为未成年人士及其家长等灌输精神健康知识。卫生署亦已把精神健康纳入整体公共卫生教育计划。社署亦透过社区精神健康连网推行社区精神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教育方面,教育局也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入生命教育和相关的研习议题,并与其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合作,在中、小学举办有关的教育活动。

  劳工及福利局自一九九五年起每年均与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和传媒合作,举办「精神健康月」,推行全港性和分区的宣传活动,提高普罗市民对精神健康的认识、促使他们接纳精神病患者,以及鼓励精神病康复者融入社会。今年更以「邻里互助展关爱,康复路上少障碍」为题,透过宣传活动,建立以邻里和家庭为核心的支援网络,协助精神病康复者重新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精神病康复者的标签和误解。

  此外,康复谘询委员会亦积极在地区层面鼓励公众接纳精神病康复者和推广支持精神病康复者共融的讯息。该委员会已与十八区区议会建立协作关系,举办有关宣传活动,并且资助地区内各社区团体举办以「精神健康」和「为残疾人士缔造共融和无障碍的社会」为题的各类公众教育活动,促进社区共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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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先生,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广精神健康,不时检视服务需求,因应社会情况及服务需要的转变,对服务作出适当的调整和改善,并积极在政策及服务的层面配合食物及卫生局和医管局的措施,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切、全面、与时并进的服务和支援。

  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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