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加强就业支援、创造就业机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黄国健议员提出,内容为:「香港自回归以来,本地生产总值有超过40%的增长,然而贫穷人口持续增加至百多万,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报告,本港贫富悬殊更居全球首位,归根究柢,是因为人力资源供应和就业职位不配合,政府应投放更多资源以扩展各项就业服务、持续进修和培训,并创造就业职位,以协助基层市民就业,从而纾缓贫富悬殊;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采取下列措施:
(一)推动六项产业的同时,必须针对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例如环保回收业,提供各项优惠措施,以鼓励和辅助该等行业发展;
(二)提供持续进修的途径,让青少年、新来港人士等装备自己,以担当六项产业中的中层或辅助专业职位;
(三)提供全港性交通津贴计划,资助低收入员工跨区工作的成本,让他们有更多工作的选择;
(四)为失业人士提供再就业支援津贴及就业辅导等;
(五)设立创业基金,为失业人士提供资金创业,邀请专业人士提供创业和营运的支援;
(六)推动本土文化经济,为从事艺术、文化表演活动人士发放执照,放宽街头艺文活动的规限;及
(七)研究在特定区域或时段内,容许规范化的摆卖,提供小本经营的机会。」
黄成智议员、张宇人议员、梁耀忠议员、何秀兰议员、李凤英议员、梁美芬议员、梁国雄议员、李卓人议员及余若薇议员将分别就黄国健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亦会辩论一项有关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支援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潘佩议员提出,内容为:「鉴於本港接受精神科诊治的人士数目与日俱增,而近年涉及严重精神病患者的事故及惨剧有增加的趋势,反映现行为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提供的服务有不足之处,必须改进;本会促请政府∶
(一)制订全面及长远的精神健康政策,为精神病的预防、早期侦测、治疗、康复、长期照料及公众教育定出清晰方向;
(二)增拨资源,用以培训、聘请精神科医护与复康专业及辅助人员,包括医生、社工、护士、职业治疗师、临床心理学家、及物理治疗师等,为患者及康复者提供全面的服务;
(三)为公营机构精神科服务清楚定位,使资源有效运用於治疗病情较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为基层市民提供适切的治疗及为社会培训各级医护人员,并理顺各联网间资源及设施分配的问题,增强服务效益;
(四)暂停削减精神科病床数目,并重新开设夜诊服务,为需要日间工作的精神病康复者提供适切的服务;
(五)加强家庭医学医护人员有关精神科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增加家庭医学与精神科服务的协作,使家庭医生能及早诊治各种类精神病,并将严重精神病患者及时转介精神科跟进;
(六)增加投放於精神科药物及非药物治疗的资源,使精神病患者能得到最切合病情的治疗;
(七)进一步发展切合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需要的社区医疗及复康服务,强化两类服务的协作关系,并整合现有服务,以加强对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庭的支援;
(八)引入长期的个案经理模式,紧密跟进个案,使病人在不同的康复阶段都能得到适切的服务与支援;
(九)在社区增设精神健康中心,为有精神病患的市民及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综合服务;
(十)增加资助宿位,以供有需要的离院精神病患者入住,并加强监管自负盈亏院舍的质素;
(十一) 鼓励公私营机构聘请残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复者,并透过税务优惠等措施鼓励私营机构参与;及
(十二)积极推动有关精神健康的公众教育与义务工作,消除社会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歧视,使精神病患者更主动地接受治疗,康复者能更顺利地重新融入社会。」
黄成智议员、李国麟议员及梁家骝议员将分别就潘佩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此外,余若薇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就二○○九年十一月四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二○○九年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修订附表)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年一月六日的会议。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十九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完
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