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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私人房屋租金不断上涨,有团体的调查甚至发现,不少「笼屋」及板间房的每月租,甚至比豪宅更高,超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人获发的租金津贴的每月最高金额,该等受助人因而需要以其他援助金支付差额,令他们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厘订上述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流程为何;
(二) 该金额的检讨机制的详情;及
(三) 当局将於何时再次检讨该金额?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目的,是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合资格的综援受助人都可获发租金津贴,以支付住屋的开支。津贴金额相等於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或者是按符合领取综援资格的家庭成员人数厘订的最高金额,以较低者为准。现时租金津贴每月最高金额如下:
符合领取综援资格的
家庭成员人数 每月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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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65元
2 2,550元
3 3,330元
4 3,545元
5 3,550元
6或以上 4,435元
社会福利署署长可行使酌情权,批准向居於私人房屋而正在轮候体恤安置,或正轮候入住受资助安老院舍的综援受助人发放超过最高金额的租金津贴,以缴付实际所支付的租金。在二○○八年,共有122宗这类个案。
现分项回答张议员提问如下:
(一)及(二) 依照租金津贴的调整机制,最高金额是每年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的变动而作出调整。该指数由政府统计处按月编制,用以量度开支较低的非综援家庭的私人房屋租金走势。
租金津贴最高金额最近一次的调整是在二○○三年六月。其后因为考虑到社会的经济状况,津贴的最高金额一直冻结於二○○三年水平。
(三) 我们会继续留意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按照既定的机制,对租金津贴最高金额作出调整。
完
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