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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日本签署双边工作假期计划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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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与日本驻香港总领事(大使)佐藤重和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共同签署双边工作假期计划的文件,落实于二○一○年一月一日设立双边工作假期计划,让两地青年人参与。

  张建宗在签署仪式上表示,日本是首个与香港设立工作假期计划的亚洲国家,是次计划将有助加强两地的双边关系。

  工作假期计划的目的是让青年人藉着在其他国家旅游期间的生活和短暂工作增进经验,扩阔视野。

  张建宗说:「日本是香港人最喜爱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亦是香港第三大贸易伙伴。工作假期计划是青年人透过短期工作、游历和结交朋友体验日本生活和了解日本传统文化的黄金机会。我相信他们一定也会趁机进一步掌握日本的流行文化。」

  日本是香港第五个双边工作假期计划伙伴。香港先后在二○○一年与新西兰和澳洲,在二○○五年与爱尔兰,以及在二○○九年与德国签订同样的计划。

  至今超过9,200名香港青年参与过计划,得益匪浅,而大概1,260名新西兰、澳洲、爱尔兰和德国的青年人亦亲身体会过香港紧凑的大都会生活节奏。

  根据与日本签署的计划,双方每年名额各250个。参加的青年人可以在对方地区逗留最多十二个月,并可在假期期间在当地工作赚取旅费。

  香港入境事务处或日本驻港总领事馆将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签发工作假期签证,有关要求包括:

*日本的申请人必须为日本公民,并持有效日本护照;香港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并通常居住在香港;申请人的年龄须介乎十八至三十岁,并计划于香港或日本度假最多一年;
*申请人不得携同受养亲属;
*申请人必须持有回程机票或足以购买回程机票的款项,并有足够能力负担在日本或香港逗留初期的费用;以及
*申请人必须购买足够的医疗保险。

  有关签证的申请详情,香港申请人可由本年十二月起,浏览日本驻港总领事馆的网址http://www.hk.emb-japan.go.jp。而日本申请人则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亦可透过该处网页下载有关资料,网址为www.immd.gov.hk。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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