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承建商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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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华建筑营造有限公司及其分判商因违反《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月十六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别被罚款四万五千元及三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九月二十日在何文田一个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意外。意外当时,两名工人从一个约六米的金属架坠下受伤,其后当中一人死亡。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B(1)及38B(1A)条规定,承建商须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地盘内有任何人从高度不少於两米之处坠下。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及监禁十二个月。
此外,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1),6A(2)(a),6A(3)及13(1)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完
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