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长官与传媒谈话内容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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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十月十六日)早上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谈话内容全文:
行政长官:首先,我的亲家莫先生多年来所经营的生意,是包括卖环保胆和钨丝灯胆。我首先强调的是,我在制定《施政报告》时,唯一的宗旨、唯一的考虑就是公众利益。环保是政府重要的政策,悭电胆比同等照明效果的钨丝灯胆,耗电量是少了七成。所以,环境局局长向我提出,鼓励市民转用悭电胆,以节约能源,而两家电力公司亦会向住宅用户派发悭电胆的现金券,进一步推动全港市民实践环保的理念。相对於其他先进国家,部分已全面取缔钨丝灯胆,我们在这方面似乎已经落后了,所以我同意邱局长的建议,将有关的措施纳入《施政报告》,而且由环境局局长全权负责推行和实施。任何商户只要承诺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卖钨丝灯胆,和承诺帮政府回收钨丝灯胆,都可以公平的参与这计划。我再次强调,在任何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我自己都有恪守保密的原则,以及符合所有的程序规则。
记者:你有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
行政长官:我做任何决定,唯一目的目标是要维护公众利益,这件事根本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完
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