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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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东主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在一个位於沙田的建筑地盘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安装墙灯时触电身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