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健全法律制度加强香港优势(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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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多伦多时间十月八日)出席由多伦多加拿大会主办、港加商会(多伦多分会)赞助的午餐会时表示,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其他有利因素,使香港更有优势成为进入中国内地和亚太区的策略性跳板。

  在午餐会上,嬾仁龙向在场一百六十多名来自当地的商界和社区领袖、专业人士、学术界和政府官员发表演说。他指出,除了上述优势,香港亦拥有大量本地和海外的人才、充裕的资金供应和广阔的国际网络,更提供卓越的贸易、金融和专业的服务,是国家与世界接轨的平台。

  他说香港的法治及「一国两制」原则一直运作良好,海外独立观察组织(包括国际评级机构和英、美政府及欧盟)撰写的报告亦对此予以肯定。

  黄仁龙说:「香港的普通法不但得到保留,并且因《基本法》而变得丰富。从一九九七年开始,我们主要以英国法律为基础的法理系统,已变得更为国际化,而加拿大是其中一个有助於我们在这方面发展的国家。正如《基本法》所保障,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先例,都可以在香港法院引用。」
 
  「香港的终审法院享誉国际,深受香港市民及国际商界信赖。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但在香港具有法理价值,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亦如是。加拿大的最高法院、英国的上议院和澳洲的联邦法院,亦曾引述这些判决。」

  《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独立是我们成功的要素之一。同时,《基本法》亦在宪法层面保障香港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他说,一直以来,香港的法律专业强大而独立,为不同的私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

  黄仁龙又谈及香港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以及维护社会廉洁方面的努力和成就,以说明香港对法治的高度重视。

  谈到如何推广香港成为主要国际解决争议中心,律政司司长表示由於涉及华裔当事人的重大国际争议个案不断增加,一些国际仲裁机构早已东移,於亚太区设立办事处。

  他说:「举例来说,总部设於巴黎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已在香港设立首个秘书处分处。此举意义重大,因为这个享负盛名的国际仲裁机构,对香港作为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投了信任的一票。」

  黄仁龙表示,香港是进入中国内地的策略性跳板,政府会进一步加强与内地的连接,以及巩固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

  他说:「相信对海外公司来说,我们与内地所签订独一无二的自由贸易协定 ─ 《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提供了最优厚的条件。CEPA让香港注册的公司,包括在香港成立的外国公司,可以一马当先开拓内地市场和行业。根据CEPA,所有进入内地的香港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而42个范畴的服务提供者在进入内地市场时,则可以降低门槛的形式得享优惠的待遇。」

  此外,黄仁龙亦指出,在相互认可和执行法庭判决方面,香港法院与内地法院的合作与日俱增。二○○七年七月,律政司与内地最高人民法院签订了极具意义的协议,方便两地相互执行有关某些商业争议的判决。

  他续说:「这项安排开创先河,我们希望以后还会有更多其他类似的安排,以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使用香港的法律服务和司法程序。」



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