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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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於尖沙咀经营会所的男子今日(十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罚款四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四月巡查一间位於尖沙咀弥敦道的会所。调查人员发现会所的布置与注册图则不符,所摆放的齘及椅子的数量均有所增加,违反了合格证明书的第3项条件。身为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09年10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