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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在北京举行了第四次会议。
会议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与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共同主持。双方在会上总结了自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并定出内地与香港在创新及科技方面未来的合作计划。
在推动香港参与国家科技发展方面,两地会继续探讨推动双方的科研人才、信息和资源共享的措施,以鼓励更多香港机构及人员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以及透过鼓励内地机构在香港建立科研设施,进一步促进两地专家的合作与交流。
至於在香港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的工作,双方会继续跟进在香港新建七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的工作,协助有关的大学伙拍科研领域相近的内地单位,并签署合作协议。
在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方面,两地会继续扩大「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联合资助范围和领域,吸引更多两地科研机构与企业参与; 积极组织两地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共建联合创新平台,逐步落实粤港双方於二○○八年八月签署的《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协议,并研究如何在「粤港科技联合资助计画」的基础上对创新平台提供资助。
此外,深港将继续积极合作,共同推动「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的合作项目,并以「杜邦」模式吸引更多海外企业到深港两地进行科研及相关高新科技生产。
会议亦通过成立「粤港科技合作先行先试工作组」,研究及制定在广东实施「先行先试」的科技合作政策和措施,包括考虑透过《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他适当安排进行有关措施。
此外,双方亦在会议上通过扩充「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港方委员的名单。
刘吴惠兰在总结致辞时表示:「我很高兴会议通过加入香港的大学和科技机构代表成为委员会的新成员,进一步完善两地科技的合作机制。」
她续说:「除了透过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参与国家的科技发展,香港的大学和科技机构将会在推动两地的科技合作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刘吴惠兰表示,希望内地与香港在现有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地科研及产业的交流,以加强两地的科技合作。
出席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内地委员来自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及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港方成员包括来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生署、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科技园、香港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和香港赛马会中药研究院的代表。
完
2009年9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