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呼吁市民勿乱抛垃圾或煲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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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今日(九月二十四日)呼吁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之余,切勿进行煲蜡,并必须保持地方整齐清洁。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将於农历八月十四至十六日(十月二至四日)期间,加强辖下场地,包括公园、公众泳滩及烧烤场地巡逻,每晚调配约一千名员工当值,对乱抛垃圾或煲蜡者采取执法行动。

  他提醒市民,署方职员会向乱抛垃圾者发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并对煲蜡者进行检控。

  他说:「市民切勿煲蜡,或把燃点的蜡烛直接插在该署辖下场地的地面、草地或沙滩上。蜡烛应放置在铁罐或非易燃盛器内,以便收集蜡烛溶液。待盛器冷却后,弃置入垃圾箱内。」

  他补充:「市民应把垃圾包好,然后妥善弃置在附近的垃圾箱内。」

  市民切勿在康文署辖下场地把蜡燃烧或溶化,或把任何液体洒在或泼在热蜡之上,以免令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财物损毁。

  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千元及入狱十四天。

  发言人补充,市民可於十月二至四日期间,每晚七时至午夜十二时致电康文署热线电话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举报在该署场地煲蜡的个案。署方会即时派员前往有关场地采取适当的行动。



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