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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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九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进行一项打击酒后驾驶的执法行动,拘捕六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罪行。
警方於为期四日的「QuickChaser」行动中,设置六十六个路障及检查站向八百九十八名司机进行测试,结果有六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其中四人最终因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而将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发言人指出,自《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於本年二月九日生效后,警方获授权对司机进行随机呼气测试。
在执法行动中警方使用预检设备进行随机呼气测试,以加快测试过程。如司机在预检呼气测试中不及格,便须进行检查呼气测试。现时要求涉及交通意外、涉及交通违例罪行或被怀疑酒后驾驶的司机进行检查呼气测试的程序维持不变。
自从今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九月二十一日为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二万四千七百一十五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一百六十一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其中一百二十六人被发现体内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或拒绝测试因而被拘捕并考虑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三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完
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