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食环署在辖下非吸烟场地过去两日发出七个口头警告(只有中文)
*****************************

  回应传媒查询,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在《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生效后,在食环署辖下列为非吸烟区场地过去两日共发出七个口头警告。

  继昨日发出六个口头警告(在保安道街市、花园街街市、大角咀街市),今日的口头警告在上环街市发出。

  发言人说,食环署辖下已列为法定禁烟区的公众街市及小贩市场有112个。他说两日发出的口头警告数目不多,而今日更明显减少,相信是档户及市民遵守禁烟规例所致。早前署方曾向超过12,300位档户发出通知信,也在这百多个场地张贴宣传禁烟条例生效的海报,提醒有关的规定及罚则。

  发言人说署方会继续与员方保持沟通,在辖下场地做好控烟工作。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