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接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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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九月二日)公布接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提前退休。李国能法官将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开始退休前休假。

  李国能法官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获委任为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底离任时将年届六十一岁,并在任超过十三年。

  《基本法》第二条订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该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长官高度赞扬李国能法官在落实《基本法》所建立的司法制度和维护法治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行政长官表示,法治是香港市民重视的价值,市民对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方面,都抱有极大期望。他非常感谢李国能法官多年以来,尽心尽力,不断提升香港司法制度的专业性,提高司法机构的透明度,以及改善各级法院的服务效率,令特区的司法制度更臻完善。

  行政长官表示他尊重李国能法官的个人意愿,并祝愿他日后退休生活愉快。

  为了填补首席法官的空缺,行政长官已经要求司法机构按照《基本法》及相关法例的要求,启动程序。

  行政长官说:「我深信李国能法官会与『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紧密合作,在未来数月内,为接任安排作出妥善部署。」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