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局:香港并非贩运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转站
********************
********************
就传媒查询关於香港打击贩运人口的活动及有关问题,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的回应如下:
「多年来,在本港发现的贩运人口个案甚少。2005至2008年的贩运人口个案分别为3、3、4及1宗。尽管如此,特区政府仍非常重视打击贩运人口的问题及个案,并全力与海外执法机关紧密合作。有关非政府组织指在2008年有6名菲律宾受害人获救及人口贩子被捕,是当年唯一的个案。这正正是警方与海外执法机关合作打击及检控贩卖人口活动的成功例子。有关非政府组织指贩卖人口在香港有增长迹象,是不符事实的。
香港既非贩运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转站,亦不是输出非法移民的来源地。从逮捕、检控到判罪等数据,均没有显示有关罪行的趋势或执法成效,有任何转变或恶化。执法部门亦无收到任何经香港儿童色情人口贩卖的案件。执法部门会严正处理任何举报,并与各国领事馆及非政府组织密切联系,联手打击有关罪犯。
香港的法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及《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已将有关贩运人口及拐带儿童等非法活动列为刑事罪行。《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加强保护儿童免受利用进行有关儿童色情物品及涉及儿童的性旅游活动。警方得到条例授予更大权力,加强了针对儿童色情物品的执法行动,并会继续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机关以及本地相关团体合作,共同打击此类非法活动。
警方一向致力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卖淫活动,尤其是有组织的集团式卖淫活动及涉及未成年少女的卖淫活动。警方会继续积极采取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卖淫活动。」
完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