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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应智障学童离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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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七月三十日)有团体到教育局表达对智障学童离校安排的意见,教育局发言人回应如下:

  教育局十分理解家长及社会对智障学童接受教育的关注。智障学生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而引致长期缺课,可延长留校学习;学校亦可利用核准班数之下的空额,在不妨碍新生入学的前提下,让个别学生延长留校。这个安排已推行多年。

  在本学年截至六月底,特殊学校递交的延长留校申请达360宗,当中来自智障儿童学校的申请有302宗。教育局已按沿用机制,批准其中294宗申请(包括244宗智障儿童学校的申请),占总数八成以上。

  事实上,教育局在本学年收到智障儿童学校的申请,较过去数年的为高(2003/04: 45宗; 2004/05: 49宗; 2005/06: 44宗; 2006/07: 99宗; 2007/08: 198宗),我们已经尽量善用核准班数之下的空额,批准个别学生延长留校。大部分学校递交的申请全部获批准,在其余12所学校中,由於申请人数众多,学额未能全数吸纳,教育局请学校提供专业意见,基於学生情鶪,建议留校学生名单供教育局进一步考虑及批核。

  我们会继续听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见。



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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