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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香港邮政合约员工权益会(「权益会」)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向邮政署署长递交请愿信,香港邮政作出以下回应:
香港邮政一向重视与员工,包括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合约员工) 的良好员工关系。在过去多年来,部门一直通过现有渠道与员工保持紧密沟通,并尽量考虑有关诉求。香港邮政尊重每位员工表达不同意见的自由,惟部门亦希望员工如对工作待遇有任何诉求,可透过既有的沟通机制妥善处理。部门并不鼓励权益会以游行的方式表达诉求。
根据现行安排,合约员工所得的约满酬金,连同政府为该雇员作出的强积金供款,将相等於该员工在合约期间所得底薪总额的某个指定百分率。有关供款会根据法例规定全部归属於员工。这安排已清楚列明在现有员工的聘书中,并不存在政府从员工的约满酬金中扣除政府的强积金供款的情况。此安排亦适用於公务员合约员工。
根据雇佣合约,合约员工须在非法定假日上班。现时倘若个别办事处在非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毋须办公,香港邮政会因应该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容许月薪制合约员工当日毋须上班。至於在公众假期须办公的办事处,部门有需要安排员工值勤,但部门理解员工的诉求,故已尽量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以外的公众假期轮流放假和完成工作后提早下班。
有关合约员工放取有薪病假的安排,部门一直遵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又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开始,部门允许合约员工在放取法定有薪病假以外,享有额外两天有薪病假。员工如能提供注册医生签发的证明书,便可享有上述的额外有薪病假。鉴於部门留意到有滥用的情况,主管或会要求员工提交由政府或医院管理局医生签发的病假证明书,方可获取额外有薪病假,惟有关措施只应用於有合理怀疑的个案,其他员工均不受影响。而按《雇佣条例》放取的有薪病假是不受上述限制。这项措施在实施前已正式谘询员方,并获他们的支持。
邮政服务一直是以客为先的公共服务,香港邮政对社会各界的正面评价珍而重之。事实上,香港邮政多年来为公众提供优质可靠的邮政服务,全赖由七千多位员工组成的团队紧守岗位,员工合作无间,热心服务市民。部门期望与员工以互谅互让的精神和专业的态度,上下一心,继续为香港市民提供更优秀的服务。
完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