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七月七日起实施(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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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六月二十四日)视察一间位於太古城的日本百货公司,了解零售店为落实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所做的准备工作,征费将於七月七日开始实施。

  直至昨日为止,已有超过2,600间订明零售店根据计划登记,约占登记申请数目的九成五。

  邱腾华视察该百货公司内的专柜和超级市场后表示:「我对於零售店和员工合力为落实征费所做的工作印象深刻。」

  根据征费计划,登记零售商须就每一个提供的塑胶购物袋向顾客征收五毫环保征费,并需备存纪录,每个季度向环境保护署呈交申报和缴费。

  订明零售商包括大型及连锁式的超级市场、便利店、个人美容及健康产品零售店,以及百货公司。

  邱腾华喜见百货公司内已经张贴海报,付款柜位亦贴上贴纸和座齘卡,令顾客更容易识别会征收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的特定柜位。

  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和《产品环保责任(塑胶购物袋)规例》,登记零售店内的专柜可豁免征费。豁免征费的贴纸会於专柜售卖的货品附近张贴,方便顾客识别。

  邱腾华说:「征费计划提供直接经济诱因,鼓励停止滥用塑胶购物袋。市民应随时自携购物袋,如此便无须缴交征费。」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