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岛及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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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今日(六月十九日)招标承投「香港岛及南丫岛公共照明系统管理、营运及维修合约(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三年)」。
投标书应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截标日期为七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时。
这是一份为期四年的管理、营运及维修合约。范围包括设计、安装、管理、操作和维修香港岛及南丫岛的公共照明系统。合约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起至二零一三年九月止。
公共照明系统一般包括传统的街道照明设备、乡村照明设备、高架道路标志照明设备、路旁路线指示标志照明设备、安全岛指示灯、行人天桥照明设备、行人隧道照明设备、有盖行人通道照明设备、码头有盖行人通道照明设备、电车站照明设备及相关的电缆、管道及附属装置。指定合约范围内约有一万八千二百盏路灯、一千九百个安全岛指示灯、二百个具有照明设备的高架道路标志及路旁路线指示标志、一百一十条具有照明设备的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一百二十个具有照明设备的有盖行人通道、码头有盖行人通道及电车站。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路政署路灯部将负责监管这合约。
完
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