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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家庭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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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大学教授指出,一些在家照顾老年痴呆症患者的人士由於面对很大压力,身体老化的速度甚至比患者更快。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研究资助局於今年初拨款近500万元,资助进行一项有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家庭照顾者所面对压力的研究,当局有否计划拨款资助进行有关照顾其他类别家庭成员(例如残疾人士和单亲家庭的年幼子女)的人士的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制订新措施以加强社区对家庭照顾者的支援,从而纾缓他们所面对的压力;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研究向家庭照顾者提供津贴及福利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参考外地法例,立法保障家庭照顾者;若会,将於何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成智议员提问的各部份答覆如下:

(一)政府一向十分重视家庭照顾者的服务需要,并一直有透过不同的途径了解家庭照顾者对各种福利服务的需求。社会福利署(社署)经常参考各项有关福利需要的社会指标和收集服务使用者及其家人对支援服务的意见,并与有关非政府机构营办者检讨服务运作模式及内容,让服务使用者及其家人得到适切的服务与支援。政府十分欢迎社会各界,包括学术界,就家庭照顾者的范畴进行研究。我们亦会密切留意相关的研究,并适当地参考他们的建议。

(二)政府一向有为不同类别的家庭照顾者提供各类型的支援服务,以纾缓他们的压力。

  就长者照顾者而言,现时全港41间长者地区中心、115间长者邻舍中心、85支家居照顾服务队,以及58间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都为护老者提供支援服务,包括提供资讯、训练及辅导服务、协助成立互助小组、设立资源中心,以及提供复康器材示范及借用服务等,以提升他们照顾长者的能力。与此同时,所有津助安老院舍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亦分别为长者提供留宿或日间暂托服务,为护老者提供纾缓。

  此外,安老事务委员会、劳工及福利局和社署於二○○七年十月在三个地区举办「护老培训地区试验计划」,资助长者地区中心伙拍地区组织举办护老培训课程和推出「护老」服务。长者地区中心会视乎所属地区中心的情况,安排完成培训课程的人士担任护老员,暂代护老者看顾家中长者,以短暂纾缓护老者的压力。现时已有765人完成培训,接受服务的长者有超过6,100人次。由於上述计划反应理想,我们已於今年三月将计划扩展至全港各区,预计新一轮的训练课程可额外培训1,500人。

  就残疾人士家庭照顾者的支援服务方面,社署於二○○九年一月透过重组社区支援服务,於全港开设了16间以地区为本的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支援中心),提供一站式的社区支援予区内的残疾人士和他们的家人和照顾者,强化居住在社区中的残疾人士的家居及社区生活技能,协助他们融入社区,并为残疾人士的家人/照顾者提供训练及支援,提升他们照顾残疾人士的能力,纾缓他们的压力。支援中心会与区内的持份者(包括残疾人士照顾者)联系、沟通及协作,因应他们的需求以提供适切的服务。

  另外,现时亦有一系列的社区支援服务,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其家人和照顾者提供训练及协助,提升他们照顾残疾人士的能力,并纾缓他们的压力。有关服务包括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日间社区康复中心、四肢瘫痪病人过渡期护理支援中心、严重残疾人士日间照顾服务、专职家居训练及支援服务、社区为本支援计划、社区精神健康连网、社区精神健康协作计划、自助组织等。

  在儿童照顾者方面,照顾年幼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为协助因工作等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其年幼子女的父母(包括单亲父母),政府及非政府机构提供多种日间幼儿服务,并致力推广较具弹性的服务,包括社署在二○○八至○九年度开始推行,为期三年的邻?支援幼儿照顾先导计划。

  除了上述为不同类别的家庭照顾者所提供的支援服务外,分布全港各区的61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两间综合服务中心,亦为有需要的家庭照顾者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治疗性的福利服务,包括辅导服务、支援/互助小组、发展性活动、家务指导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等,并会转介有需要的人士申请社区支援服务(如经济援助)及儿童照顾服务等,以增强家庭照顾者处理压力的技巧,并提升他们应付问题的能力。

(三)重视家庭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因此政府一向鼓励家庭成员互相扶持,亦非常重视家庭照顾者为家人所作的贡献。如上文所述,政府为家庭照顾者提供各类型的支援服务,目的在於支援他们履行家庭责任,减轻他们的负担,而非取代家庭的功能。我们认为现行的支援服务能反映社会价值,比直接为家庭照顾者提供津贴更能配合社会情鶪及需要。

(四)如上文所述,政府一直为不同类别的家庭照顾者提供各类型的服务,由提供培训、辅导、资讯,以至暂托服务和支援/互助小组等,务求支援照顾者不同方面的需要。再者,社署及营办有关服务的非政府机构亦一直循不同途径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会不时检讨服务的内容和模式,从而探讨改善服务的空间,以期为家庭照顾者提供最到位的支援。因此,政府目前并没有计划就家庭照顾者的支援或保障另立法例。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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