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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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六月一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罚款五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二月四日在昂船洲一个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壕坑边进行维修水喉工作时,从高处跌下死亡。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B(1)条规定,承建商须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有人从高度不少於两米之处堕下。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及监禁十二个月。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A(2)条规定,承建商须确保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在工作地方提供适当和足够的安全进出口并妥为维修该等进出口。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及监禁十二个月。



2009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