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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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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的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湾仔北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的面积约为55.2公顷,其中约5.7公顷属填海土地。规划区东临兴发街,南抵维园道及告士打道,西至分域码头街。告士打道及东区走廊以北的现时湾仔地区,以及现有海堤以北的拟议填海区均包括在该区范围内。

  当局根据兴建中环湾仔绕道及相关连接道路工程等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置受影响的海旁设施所需最少的土地决定填海的范围。因中环湾仔绕道而填海得来的土地,除了满足基础设施需要外,将用作优化海滨之用。

  该区亦涵盖现有的已建设地区,内有商业及办公楼的发展、艺术及文化发展、政府办公大楼,以及政府/团体/社区设施。

  整体的规划和城市设计目标是缔造具特色和吸引力的海滨,供市民享用,当中强调其与海港、湾仔和铜锣湾腹地的文化历史背景及四周环境的关系。当局已充分参照城规会的「维多利亚港的理想和目标」、共建维港委员会的《海港规划指引》、《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城市设计指引》,以及社会人士的期望。

  该规划区内的新海滨划分了特色专区,反映不同的规划重点及定位。发展的设计应配合个别特色专区和联系邻近发展。为尊重海旁的环境,发展都是低层及低密度。

  该规划区内共8.8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涵盖现有主要休憩用地和拟议的海滨长廊。现有和拟议的休憩用地将合组成连贯的休憩用地网络,并与行人通道结合,提供通往海滨的通道和观景廊。「休憩用地」地带至金紫荆广场东面容许广场扩展,进一步提升该旅游区的吸引力。

  约14.7公顷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提供展览中心、公众海滨长廊及与水上康乐有关的用途、与海旁有关的商业和休憩用地、体育和康乐会、直升机升降坪、码头、铁路通风大楼和车站设施,以及中环湾仔绕道排气口等。在部分地带的发展受总楼面面积和/或建筑物高度限制,发展的外部设计亦须取得城规会的许可。

  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土地占10.9公顷,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为确保这些新的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与海滨环境和周围的发展互相协调,它们须受建筑物高度限制。

  该规划区共约3.2公顷的土地划作「商业」地带,以反映现时沿港湾道的商业/办公室发展。另约17.6公顷的土地划为「道路」。

  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25/2)现存於城规会秘书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港岛规划处,以及湾仔和东区民政事务处,供市民查阅。

  核准图的复本现於北角和油麻地的地图销售处发售。该图的电子版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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