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下的订明零售商今日开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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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由今日(四月三十日)开始,为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下的订明零售商进行登记,为七月七日起实施征费作好准备。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有关的订明零售商如打算由七月七日起继续为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须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和《产品环保责任(塑胶购物袋)规例》向环保署登记。

  他补充:「根据计划,登记零售商就所提供的每个塑胶购物袋,必须向顾客收取五毫的环保费,并须保存纪录,每季向环保署呈交申报和缴纳征费。」

  他说:「有关计划为减少滥用塑胶购物袋提供直接经济诱因,我们鼓励市民透过经常自备购物袋以避免征费。」

  环保署会由今日开始,接受计划下的订明零售商的有关申请及进行登记工作。申请表格和申请指南可於环保署总办事处和各区域办事处索取,亦可从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plastic_bag_levy_main.html)下载。计划下的订明零售商应及早提交申请,以免违反有关规定。

  若查询有关计划的详情,可致电环保署热线二八三八 三一一一。



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