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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出:
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三月十三日)发表谘询文件,就设立旅游业赔偿基金(赔偿基金)征费调整机制和加强保障旅客的建议,征询公众意见。
委员会主席陈子政在记者会上说:「赔偿基金在一九九三年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成立,向参加旅行团的外游旅客在旅行代理商倒闭时提供特惠赔偿。基金的范围在一九九六年进一步扩大,为参加旅行团途中意外伤亡的外游旅客提供特惠赔偿。」
「赔偿基金由委员会持有、管理和运用。委员会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就是否为暂停和恢复收取赔偿基金征费设立机制,以及是否有空间加强基金对旅客的保障和减轻征费对旅行代理商的负担作出检讨。」
陈子政表示,谘询文件涵盖四项建议:
(一)为暂停或恢复收取赔偿基金征费设立有触发点的调整机制;
(二)把赔偿基金征费率下调至零;
(三)提高对外游旅客的特惠赔偿;及
(四)容许外游旅客在离港前作出预先授权安排。
陈子政说:「根据专业精算研究结果,委员会建议把赔偿基金的审慎水平定於四亿元,并以审慎水平结余的大约百分之二十五(即一亿元)作为缓冲,把缓冲水平定为五亿元。」
「当基金结余达五亿元时,委员会将建议暂停收取赔偿基金征费;结余少於四亿元时,委员会则建议恢复收取征费。」
他续说:「设立这个机制有助提高制订赔偿基金征费水平的透明度,并可根据客观准则对市场变化作出可预测和适时的回应。」
「委员会将定期检讨基金的审慎水平,并按需要建议调整触发点。检讨将最少每三年作一次。」
陈子政说,按照拟议的调整机制,委员会建议现时把赔偿基金征费率减至零。
虽然委员会亦留意到,近期全球金融风暴对经济的影响尚未明朗,因而难以准确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赔偿基金在特惠赔偿方面可能支付的金额,但委员会同时认为暂停收取赔偿基金征费,将有助旅行代理商在金融危机下降低其营运成本,而旅行团费用也可能相应下调。
此外,为加强保障旅客,委员会经考虑赔偿基金的财务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建议提高两项特惠赔偿的最高限额,即把有关外游旅客意外死亡后的殡殓、火化或运送遗体或骨灰的费用,以及受伤或身故旅客亲属前往探视的旅费的特惠赔偿,分别由四万元提高至十万元。
委员会同时建议设立预先授权安排,让参加外游旅行团的旅客在离港前预先授权其代表,在有需要时代其向赔偿基金申请特惠赔偿。
陈子政说:「在为制订建议定稿前的未来路向时,委员会将充分考虑公众和业界在谘询期间发表的意见。」
市民可把意见及建议以书面送交委员会(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9楼4901室)、电邮至enquiry@ticf.org.hk或传真至2521 8829。谘询期由今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谘询文件印刷本可向委员会秘书处索取,文件全文亦已上载至委员会网页www.ticf.org.hk。
完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