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处长嘉许海上英勇救人行为(附图)
*******************

  海事处处长谭百乐今日(三月五日)颁授嘉许状予三十名在过去一年曾在本港水域英勇救人的热心人士。

  获颁授嘉许状的人士为十八名警务人员、七名天星小轮有限公司员工、三名香港领港会有限公司员工及两名市民。

  谭百乐在颁授仪式上表示:「海事处是港口管理机关,负责香港所有海上事务,包括为各类船只订定安全标准。我们致力确保港口安全运作,令每艘抵港船只均可快捷有效地完成任务。近年各种康乐船艇活动越见普及,我们亦要致力确保这类活动的安全。」

  他指出,海事处自二○○七年开始,与水警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合办一年一度的水上活动安全运动,展开一连串教育研讨会与宣传活动。这项运动的成效非常显著,不论是举办康乐船艇活动的团体,还是活动的参加者,安全意识都明显提高。

  今年,海事处会继续与水警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合作,举办二○○九年水上活动安全运动。首个有关航行安全的研讨会已於一月五日顺利举行,而另一个研讨会和其他宣传活动将会安排在未来数月进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宣扬海上安全信息,我们将於今年的水上活动旺季,安排在电视和电台的黄金时段与一般时段,播放相关的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

  在港口范围方面,谭百乐表示海事处的海港巡逻组会联同水警加强执法行动,防止船只超速航行,以及其他鲁莽的船艇活动。此外,在水上活动旺季期间,会加紧巡逻航速限制区一带,包括游人特多的刊宪泳滩与水上活动场地的水域,以保障泳客与参与船艇活动人士的安全。同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会劝喻泳客在刊宪泳滩的泳区内游泳。

  谭百乐相信,这些措施必定有助加强日后的海上安全,令香港继续是全球最安全、最具效率的港口之一,并且为海上康乐活动提供安全的环境。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