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居民非法转让特区护照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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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香港居民因涉嫌非法转让护照,今日(三月二日)在区域法院应讯。
首被告徐明康三十四岁,被控一项没有合理辩解而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向另一人转让旅行证件的控罪,以及两项管有非法取得的证件的控罪,被判入狱两年八个月。
第二被告方智杰及第三被告张兴发各被控一项没有合理辩解而向另一人转让旅行证件的控罪,其中第三被告亦被控一项盗窃罪。两人均被判入狱十个月。
案情指,一名入境处人员於去年六月十一日乔装护照卖家,依照报章刊登的广告接触该名收买护照的首被告徐明康。调查人员其后与徐明康会面并作出拘捕,搜出两本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两本特区护照的持有人分别是第二被告方智杰与及另一名香港人。
第二被告方智杰於警诫下承认,根据报章上的广告向徐明康收取港币八百元作为出售其护照的报酬。另外,第三被告张兴发亦於警诫下承认偷取其兄长的护照,并以港币四百元将护照售予徐明康。三名被告今日分别承认有关的控罪,被判罪名成立。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没有合理辩解而向他人转让旅行证件乃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十五万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完
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