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工处发出《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修订版
*******************
*******************
劳工处发言人指出,《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工作守则」)修订版已於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刊宪。
该份「工作守则」旨就遵守《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建筑地盘(安全)规例》有关竹棚架工作安全的规定,提供实务指引;而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从事搭建竹棚架的「曾受训练的工人」的释义。
发言人补充说:「『工作守则』的修订旨在统一『工作守则』与《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的要求。劳工处亦已就「工作守则」的修订,广泛谘询建造业的主要持份者。」
「工作守则」现已认可在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竹棚工中级工艺测试取得合格成绩,及具备一年或以上竹棚工作经验的竹棚工,为「曾受训练的工人」。
「工作守则」亦认可在《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下注册为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熟练技工(临时)或半熟练技工(临时)之竹棚工为 「曾受训练的工人」。
「工作守则」可在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各办事处免费索取。查询「工作守则」请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完
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