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还押犯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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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署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就昨日荔枝角收押所一名还押犯人在粪便中排出毒品,发言人表示,惩教署致力在辖下惩教院所维持「零毒品」的羁押环境。

  该名五十岁还押犯人姓陈,於二月二十三日因管有危险药物而被起诉及还押於荔枝角收押所。

  由於情报显示该名还押犯人可能於入狱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於是将他隔离观察。惩教人员於昨日先后两次在该名犯人的排便中分别搜出五包及三包以胶纸包装的怀疑海洛英和蓝精灵毒品。

  惩教署仍继续调查该名还押犯人体内是否还藏有其他毒品,有关个案亦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发言人表示,去年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九十三宗,大部分个案集中於收押所。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