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签署沪港公务员交流实习活动第三期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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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二月二十四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续签沪港两地公务员交流实习活动协议。

  俞宗怡与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上海市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李铭俊,在香港举行的仪式上签署了新一期的协议书。

  协议为期两年,由二○○九年至二○一○年,沪港两地每年每方将安排约三至五名公务员参与交流实习,派驻期四至八周。交流活动旨在让两地公务员交流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促进政府之间的了解与伙伴关系。

  香港与上海公务员交流实习活动的首个协议於二○○二年七月签订。在二○○二年至二○○八年期间,沪港双方共有三十六个部门参加了交流活动,派出共五十七名中、高级公务员进行交流。

  双方政府交流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美化、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公共房屋、公共徖生、食物安全、食水供应、公安警务、资讯科技、教育、公务员管理等各个方面。

  交流活动不但增加双方政府的联系,有助建立伙伴关系,双方在结束交流后,仍会继续联系合作。除了上海外,香港与广东、北京及杭州的公务员也进行类似的交流活动。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