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公司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
***************
新豪建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二月二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六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在何文田一个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从一工作平台下堕约12.6米至地下。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B(1)、68(1)(a)及68(2)(g)条的规定,承建商须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该地盘内有人从高度不少於两米之处堕下。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及监禁十二个月。
完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