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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坪洲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说:「该核准图提供一个法定的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坪洲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九十九公顷,涵盖坪洲和大利岛。该区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保护天然景观、乡郊特色和没有汽车行走的环境。住宅发展应局限在发展完备地区和原有的乡村范围。现时的低层、低密度发展特色应予保留,因此日后的发展或重建计划不得超过现有和既定的发展密度。
规划区约百分之七十的土地已划作「绿化地带」(约六十一公顷)和「海岸保护区」地带(约七点七公顷),以保护自然景观和易受影响的天然海岸环境。
约八点二公顷的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规划区内没有认可乡村,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土地是以村屋为主的聚居地。
约九点一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用地,包括有「住宅(甲类)」地带、「住宅(乙类)」地带和「住宅(丙类)」地带,涵盖低至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旨在配合区内富有乡郊的特色,并避免令已规划的基础设施负荷过重。「住宅(丁类)」地带的规划意向是透过重建以改善现有的临时构筑物。
约四点五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和游客的需要。划作「休憩用地」地带的土地面积约三点五公顷,包括计划在坪洲西北岸发展一个休憩用地网络作不同的动态和静态康乐用途,以及在西南岸一带的地区辟设海滨园景休憩用地。
约一点八公顷的土地规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综合住宅暨商业发展及其他用途,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石油气瓶贮存库和码头。
坪洲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I-PC/10现於办公时间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离岛民政事务处;以及坪洲乡事委员会,供市民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 (www.info.gov.hk/tpb) 浏览该核准图。
完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