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经济统计调查系列现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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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二月十九日)宣布下列五项有关二零零八统计年度的按年经济统计调查已开始进行:

(1)「工业生产按年统计调查」;
(2)「屋宇建筑、建造及地产业按年统计调查」;
(3)「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统计调查」;
(4)「运输及有关服务按年统计调查」; 以及
(5)「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

  这五项按年统计调查属持续进行的「按年经济统计调查系列」,旨在搜集各行业最新的统计资料,以评估它们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及研究它们的成本结构、营运特色和生产水平。统计调查结果为政府及私营机构,在作出决策及制定政策方面提供有用的资料。

  政府统计处已个别发信通知获选参与上述各统计调查的机构,并附上有关的统计调查问卷。

  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呼吁所有获选参与上述统计调查的机构的管理人员,尽快填妥及交回问卷,并在统计调查期间与政府统计处人员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会责任。

   他强调,有关个别机构的资料会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严加保密,日后只会发表整体性资料,而该等资料不会显示个别机构的情况。

   冯兴宏并指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收支数据,不一定要根据经审核的帐目填报。政府统计处接受初步帐目内的数据或受访机构在交回问卷时尽可能掌握的估计数字。

   为方便获选参与统计调查的机构提供资料,政府统计处亦已制备问卷的电子版本,可供索取使用。

   获选参与这系列的统计调查的机构共约一万三千间。

  「工业生产按年统计调查」涵盖从事制造业、采石业、电力、燃气及水务业等机构。

  「屋宇建筑、建造及地产业按年统计调查」涵盖从事屋宇建造及土木工程、地产发展、建筑设计、测量及工程策划、地产租赁、经纪及保养管理等机构。

  「批发、零售、进口与出口贸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统计调查」涵盖从事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业及饮食、酒店及旅舍业的机构。

  「运输及有关服务按年统计调查」涵盖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服务的机构,如经营铁路、电车、公共巴士、的士、公共小型巴士、货车、轮船、渡海小轮及航机的机构。此外,亦包括停车场、汽车隧道、旅行社、货运代理、船务代理及经理等与运输服务有关的机构。

   「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涵盖从事仓库及货仓设施、通讯、财务(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接受存款公司及本港以外地方注册成立的银行代表办事处除外)、保险及商用服务(例如会计及核数、广告、资讯科技相关服务、职业介绍、设备及机器出租、法律、通讯社、秘书及其他商用服务)等机构。

   这五项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拥有权的类别、投资来源、楼宇面积、就业人数、雇员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营运开支、业务收益、固定资产投资及这些机构在经营业务方面的其他有关资料。

   这五项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香港法例第316章)第三部进行。

   各有关机构必须将填妥的问卷在二零零九年七月底或之前(但尽可能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底或之前)交回政府统计处。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的统计员可能会致电或造访有关机构,以协助填写问卷。该统计员携有政府雇员身分证和进行有关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

   有关这些按年统计调查的查询,请与附表内所列政府统计处的有关统计组联络。

   这些统计调查的结果,将在二零零九年年底公布。



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